2025年南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(博士研究生)工作实施方案
2025-03-25 浏览:

根据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及省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,为我院即将迈入“一院多区”发展新阶段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,着力构建高学历、高层次人才梯队,不断提升医院综合实力。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(博士研究生)50人,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,特制定如下方案。

  • 招聘范围
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

  • 招聘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3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;

4、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;

5、身心健康。
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
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的;

2、曾被开除学籍的;

3、涉嫌违法违规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处分期的;

4、其他不符合招聘相关要求的。

三、招聘学历及年龄要求

临床医、药、技类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,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,年龄40周岁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
四、相关待遇

根据南阳市“诸葛英才计划”及相关政策,医院给予安家费、博士津贴、住房、职称、配偶等优惠待遇,具体情况可面议。

五、招聘流程

(一)报名

本次招聘,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可将简历投递至医院邮箱:nyzxyyrsk2025@163.com,也可进行现场报名。现场报名地址:南阳市中心医院本院区3号楼3楼组织人事科(南阳市宛城区工农路312号);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9号楼3楼315房间(南阳市丹阳路666号)。

报名需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:

1.本人简历;

2.身份证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(应届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及院校开具的在学证明);

3.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;

(二)资格审查

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,对符合初审条件的进行电话沟通,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。

(三)考核

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。医院成立考核组,通过当面交流、沟通等方式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、专业素质、业务潜能和思想品德等。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,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,将不予聘用。考核时间、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
(四)体检与政审

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。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。政审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、学习、工作、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。

(五)公示与聘用

对拟聘用人选,面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后,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,待遇依据有关规定执行。

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同时签订聘用合同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六、纪律及有关要求

1、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南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(http://www.nych.cn)发布。在此期间,请应聘人员务必关注网站信息、个人邮箱,保持通讯畅通,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、体检和政审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。

2、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各个环节,对弄虚作假的应聘者,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用。

3、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、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。任何机构或个人冒用我院名义进行虚假招聘、骗取财物或泄露考生个人信息的行为,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七、本方案长期有效

咨询电话:南阳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:0377-63200015 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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