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阳市中心医院(东院区)病员食堂租赁经营 招标公告
2026-03-05 浏览:

因医院工作开展需要,南阳市中心医院拟对东院区病员食堂租赁经营组织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报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编号:NYZXYY2026-FW-03

2.项目名称: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病员食堂租赁经营项目

3.最低限价:120000元

4.采购需求:

5.采购清单或服务要求

5.1采购内容:南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区病员食堂租赁经营(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)

5.2标段划分: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;

5.3质量要求: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,满足采购人需求;

5.4租赁期限:1年;

5.5租赁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;

5.6资金情况:自筹资金,已落实。

6.合同履行期限:同租赁期限。

7.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:否。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(须同时满足)

1.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;(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)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)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提供承诺函)
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提供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,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
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提供承诺函)

6.根据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6〕125号)的规定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【查询渠道: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】,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;(提供查询截图)

7.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

三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

1.中小企业政策

□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。

☑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即: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/微企业制造、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/微企业承接。

□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对于预留份额,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/微企业制造、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/微企业承接。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:预留金额   万元或预留   %份额。

2.按照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《财政部、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的规定,扶持中小企业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。

3.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。

四、获取采购文件

1.时间: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,每天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;

2.地点: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(东院区)9号楼二楼招标采购办公室。

3.方式:现场领取,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磋商公告“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”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,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留存;

五、响应文件提交

1.截止时间:2026年3月17日15时00分(北京时间);

2.地点: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(东院区)9号楼二楼第四会议室。

六、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

1.时间:2026年3月17日15时00分(北京时间);

2.地点: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(东院区)9号楼二楼第四会议室。

七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

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《南阳市中心医院官网》上发布,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。

八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
采购人:南阳市中心医院

地  址: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丹阳西路666号

联系人:杜老师  

联系电话:0377-61667929 

返回顶部
关注我们
在线咨询
互联网医院